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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的函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发函[2013]35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4-12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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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的函》(京政函〔20127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代码为10016;同时撤销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建筑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学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市承诺“继续将该校新校区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列入‘北京市属高校基本建设三年规划’,投入3.6亿元基本建设经费”,“每年投入不少于800万元支持该校参与‘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投入不少于800万元支持该校实施‘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等措施,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落实资金投入,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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