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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际[2009]1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9-02-1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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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现将该文转发你局,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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