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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32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09-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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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9-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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