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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3]19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3-08-2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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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8-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国税发[200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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