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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3]19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3-08-2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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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国税发[200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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