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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3〕151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3-2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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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3-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晋人社厅字〔201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125元、1035元、945元、855元调整为1290元、1190元、1090元、990元。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2.3元、11.3元、10.4元、9.4元调整为14元、13元、12元、11元。

三、请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四、请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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