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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六部、委、局印发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94]京经节字第7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4-03-02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六部、委、局印发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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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3-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局(总公司)、各税务分局、中央在京单位: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经贸节(1994)14号文,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贯彻落实《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和扩大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对于保护土地资源、保证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化害为利、减少环境污染为首都城市建设和建筑节能提供重要建筑原料,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领导予以重视,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实施细则问题,待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以后,另行发布。

    附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节〔1994〕14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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