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