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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9]6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9-02-1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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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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