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南京市地方税务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宁地税发[2004]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4-01-11 |
各分(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苏地税发[2003]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3]219号 2003年10月17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3]1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