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函[2009]94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1 |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9-12-03 |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的通知》(国税函〔2009〕3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