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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OPA产品免领出口自动许可证的公告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6-19

关于OPA产品免领出口自动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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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05620日起,对从香港运往内地实施外发加工的列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纺织品,出口返回香港时,对已获得《内地加工纺织品OPA证明》的,不需向商务部门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海关凭香港工业贸易署签发的《内地加工纺织品OPA证明》办理验放手续。

附件:内地加工纺织品OPA

 

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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