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地税发[2006]90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06-03-29 |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