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关于山东大学对口支援宁夏医科大学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高函[2011]9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1-03-04 |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山东大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宁夏医科大学列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学校的函》(宁政函[2010]216号)的建议,经研究,决定山东大学对口支援宁夏医科大学,列入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请两校接此通知后,就对口支援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尽快落实对口支援工作。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