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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9]2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09-01-2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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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1-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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