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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财税〔2004〕2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4-12-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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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桐木板材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号为44079920的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为13%。
二、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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