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9]2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9-01-19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9-01-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由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及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较国税发〔2008〕101号文件有较大的改动,请各级税务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同时及时地做好年度申报表及填报说明的印制、下发工作。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