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政办函[2008]82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8-11-2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8-11-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负责指导全省出租汽车管理职责,设区市、县(市、区)交通部门负责出租汽车管理职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