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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人工[1992]4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2-05-10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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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2-05-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各市局人事(干部)处、财务处:

    经研究,现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防暑降温费标准由原夏季(6-9月)每人每月6元调整为12元。本通知从1992年6月起执行。提高标准所需经费,从经费包干节余或预算外收入中解决,经费有困难的,也可略低于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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