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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体艺厅[2013]2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5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9-2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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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9-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要求,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国防素养和国防观念,提高履行国防教育职责的能力,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2013年全国教育系统干部重点培训班次办班计划安排,定于201311月在北京举办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形式

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关精神、国家关于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度,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相关军事理论和前沿知识,分析研究国际形势和有关热点问题,了解我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现状及展望,解读《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通过培训,使高校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增强履行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职责的能力,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交流研讨、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本届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是高校领导干部,优先从“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中推荐。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有关高校分管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修。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研修班于2013117日至1113 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举办,时间  7天。116 17时前到进修学院学员10队报到,届时学校东门传达室设有接待处。

国防大学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小波参谋,电话及传真:010-6677211513681287956

四、考核与结业

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和全军学生军训工作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六、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按要求推荐参加培训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务必于10 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6474,传真:010-66096482,电子邮件: 66096474@moe.edu.cn。学员报到时请携带22寸白底照片。

附件:1 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doc

2 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doc

3 第二届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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