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税[2009]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9-04-15 |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