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皖地税函[2008]49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8-01-22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