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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汇发【2009】60号
法规类型 外汇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1-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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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1-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现就部分外汇管理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3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通知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3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

附件3: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1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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