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解除四家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中期协字[2003]第47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3-12-24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解除四家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12-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我会决定解除已被中国证监会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西安天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安徽新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福建润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吉粮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四家期货公司的会员资格,注销上述四家公司的团体会员证号136G、106G、146G和036G,请上述四家公司在收到此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交回会员证书和牌匾。上述四家公司所属期货从业人员所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失效,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换领期货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
2003年12月2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