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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洗衣机、自镇流荧光灯、转速可控型空调能源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情况》
颁布单位 107 发文文号 公告 2013年第34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8-12

《洗衣机、自镇流荧光灯、转速可控型空调能源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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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现予公告,自2013101日起实施,201310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4101日前按修订后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6年第65号公告中《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8号公告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64号公告中《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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