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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西南通信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4]65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云南 发布日期 2004-07-19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西南通信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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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7-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西南通信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二00三年度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请示》(昆国税发[2004]321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90号)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190号)规定,经审核,准予中国网通集团西南通信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发生的财产损失3863656.07元,在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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