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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5]31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贵州 发布日期 2005-02-0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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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2-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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