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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0]7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0-08-1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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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8-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2000]1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就我省地税系统本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将执法检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由主管局领导负责,各级局的办公室(法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税政、征管、监察、稽查等部门抽调骨干参加。

    二、全面开展检查。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方法、时间、整改等具体要求,在10月份以前对本地具体行政行为及本级制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一次全面性清理,并要认真搞好整改纠正和建章立制,对违章违法行政行为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清理废止的文件均要向社会公布。同时,要组织力量,对下一级税务机关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得少于30%。

    三、按时报送检查材料。各市、州局应于10月20日以前,将执法检查总结材料及“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表”、“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违规文件情况表”报送省局。

    检查中如果发现重大疑难问题和重大违反政策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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