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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05]91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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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9-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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