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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05]91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09-16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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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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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2004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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