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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23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8-06-1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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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452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并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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