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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保险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有关事宜的复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保监厅函〔2011〕452号
法规类型 102103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11-12-15

关于保险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有关事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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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南保监局:

  你局《关于请示保险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有关事宜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其法人机构业务范围内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无须经保监局批准,但应当向当地保监局报告,并提交法人机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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