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4号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公告2010年第7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0-11-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