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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发[2005]116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5-08-10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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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8-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粤财法[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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