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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5]41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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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1-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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