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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0]29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0-08-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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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0-08-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审批企业财产损失的权限,仍按省国税局皖国税发[1998]9号、皖国税发[2000]9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以上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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