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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4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4-01-1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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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1-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转发给你们,税务机关在审批减免税时,应按享受的减免税年度进行审批,不再规定具体的起止日期。以上,请依照执行。

2004年1月18日

    附 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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