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以上总工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地税函[2008]23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01-24 |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税[2007]1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以上总工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