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罗湖 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通告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深地税告[2007]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03-19 |
根据我局征管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为方便纳税人,我局将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增加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23日起,我局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同时,税务登记分局(地址: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停止办理税务登记业务。
二、纳税人可以到其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也可到其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不受纳税人行政区域限制。
咨询电话:123662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