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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东地税发[2005]3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5-03-06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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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3-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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