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闽地税函[2004]126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04-06-20 |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全省200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310元,月人均1193元;不含厦门则为13363元,月人均1114元。各地执行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希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