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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交运便字〔2012〕288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2-12-31

关于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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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部组织修订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系列标准。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见部外网道路运输司子网页),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1311017时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部道路运输司车辆管理处  曹仁磊

010-65292753  010-65292740(传真)

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010-62079182  010-62079733(传真)  13811208259

电子邮箱:c.zeng@rioh.cn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

20121231

 

  1.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zip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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