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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期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财办购[2011]1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1-02-25

关于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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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级各部门,各省辖市财政局

因国家及江苏省正在就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有关政策进行研究,现决定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的执行期限。具体延续期限将在有关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涉及区域联动的地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请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积极做好合同延续及衔接工作。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5-836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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