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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晋税进发[1994]1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山西 发布日期 1994-04-25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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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4-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直属各进出口公司:

    现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94)财预字第042号《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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