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审计署等单位《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预[1990]447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0-03-21 |
现将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审基字(1989)403号文《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北京市审计局在建设银行市分行设置“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由市审计局统一管理。罚款专户帐号261009.各区、县审计局、专业审计分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包括对施工企业审计)时,收缴的各种罚没款均进入此专户。
二、“审计缴款通知书”和“审计扣款通知书”由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统一制发的格式(附后)复制后发各审计分局专项使用。
三、各区、县审计局、审计分局下达“审计缴款通知书”和“审计扣款通知书”后三日内报市审计局备案。
四、市审计局每半年将清缴的违纪资金及罚款数额报市计委,由市计委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