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1〕41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1-07-02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1〕3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1号,管理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