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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公厅关于报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后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5]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5-02-0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公厅关于报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后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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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2-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后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知》(国税办函[2005]27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说明,请遵照执行。

    各基层局要求对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将统计表及分析说明上报市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

二○○五年二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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