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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9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3年第49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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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二、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三、自2013年8月30日起,申报进口税号27021000和27022000项下的褐煤,其商品编号仍分别填报为2702100000、2702200000;申报进口税号88024010项下的飞机,商品编号一律填报为8802401000。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3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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