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民政部关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民函〔2008〕218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8-07-17 |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发起人:
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备成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准予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完成筹备工作后向我部申请成立登记。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