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5]66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6-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5-06-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88号)收悉,批复如下:

    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昆山开发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热力及附属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建设、经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规定,同意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从事能源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