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府办 〔2013〕 20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3-06-19 |
主城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渝委发〔2012〕26号)精神,深度开发农业功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对转变主城郊区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以及调节主城农产品供给、降低购销成本、稳定农产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主城区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等产业,推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丰富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维护城市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辐射功能,提高“四化同步”发展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主城涉农
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引导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切实提升农业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按照“服务城市、繁荣农村,提升农业、富裕农民,优化生态、拓展功能”的思路,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城市先进产业体系和经营形式为载体,以优良生态、优美景观、优势产业、优质产品为标志,以高度市场化、集约化、产业化和信息化为特征,努力打造集高效、生态、观光、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都市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主城涉农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处于西部领先水平,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尊重民意。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围绕主城居民所需,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产业,提高农产品商品化水平。坚持改善环境、提高产出效益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积极性相结合,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主城涉农区都市现代农业规划要与本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民新村建设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紧密衔接。在开发过程中,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政策引领,项目支撑。主城涉农区要通过制定灵活的支持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投资的吸引力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活力。加大项目谋划、包装、招商力度,强化项目运作、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主城涉农区要结合自然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在深入调查、摸清实情的基础上,针对区域位置、经济基础、自然条件、交通条件等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规划布局。以主城8个涉农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要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综合考虑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各类专业专项规划要求,明确土地使用性质和发展时序,促进城乡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规划设计要与原有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特征、产业特色优势、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环境相结合,明确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发展重点。根据重庆大都市及其延伸地带不同地域的资源状况和功能特点,总体发展布局为“三圈四带”,即城市农业发展圈、近郊农业发展圈、远郊农业发展圈以及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四条带状山脉。一是以景观农业和会展农业为主的城市农业发展圈。主要布局在内环高速以内的近郊区,重点发展以花卉苗木、城市绿地、园林景观、楼宇居室美化、农产品电子商务以及农产品展示交易等为主要内容的景观农业和会展农业。二是以精品农业和休闲农业为主的近郊农业发展圈。主要布局在外环高速路以内的近郊区,发挥该区域紧邻城区的区位优势,以直接服务城市消费为目标,重点发展园区农业、体验农业、科普农业、创意农业、精品农业以及农产品交易市场、配送中心等,为市民提供调节城市生活节奏的休闲生活空间。三是以规模化的产品农业和加工农业为主的远郊农业发展圈。主要布局在外环高速以外的远郊丘陵、岭谷区及平坝,重点发展以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为目标的蔬菜、水果、水产、粮食、牧畜等名优大宗农产品生产和以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品农业与加工农业。四是以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主的山区生态涵养发展带。主要布局在穿越重庆城区的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四条带状山脉,大力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有效保护水体资源,积极挖掘山区独有的森林资源潜力,发展林业和特色经济林,打造山顶绿树戴帽、山间果树成行、山下美丽田园的农业景观,大力发展以山区民俗游、生态游、温泉游及高山养生养老等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
(二)明确发展方向。一是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态保护,营造城市绿色屏障。引导发展低碳农业,大力推进植树造林,美化生态环境。实施乡村美化工程,增加常绿树、彩叶树比重,扩大杨梅、柑橘等常绿水果种植,积极发展梨、李、桃、杏等赏花水果和竹、茶、木本花卉等环境友好型经济作物。科学使用有机肥,大力推广生物、物理防治以及生态控制技术。加大水稻季节性湿地生态保护力度。实施农业环境动态监测,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二是休闲农业。大力挖掘农村自然、人文资源,着力构筑多元化、复合型休闲农业体系。重点开发园区观光型、参与体验型、休闲度假型、养老养生型、科普教育型等现代农业休闲模式,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建设一批市民农园、民居农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温泉生态游、高山纳凉度假游、乡村风情游多元发展的现代休闲农业格局。三是设施农业。突出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等主要特征,广泛应用工程、生物、信息等现代技术,大力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以龙头企业和规模化专业乡村为重点,发展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网护果园、工厂化食用菌生产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四是精品农业。以生产“名、特、优、新、精、细、美”农产品为重点,围绕菜、果、鱼、粮、牧五大优势产业,推进专业化布局、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大力生产具有地域特色的安全、绿色、优质、鲜活的高端农产品。重点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识认证注册,积极培育国内外知名品牌。加大珍稀农产品开发力度,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五是创意农业。采用生物科技手段,通过改变农产品形状、色泽和口味等特性,将文化元素融入农产品。开发农副产品加工,变农业副产品为传统工艺品。尝试田间地头超市经营,实现时令农产品与消费者的零距离对接。深度挖掘和拓展农耕文化内涵,开发农业节庆、民俗展览、农耕体验等形式的服务产品。六是种苗农业。充分发挥城郊的科技、资本和市场优势,大力培育以农林牧渔良种种苗为核心的技术密集型种苗研发中心。加快种苗研发成果转化,加大新品种引进力度,建设面向我市和西南地区的粮食、水果、蔬菜、水产、畜禽、林木、花卉等新品种(苗种)繁育基地和种苗交易平台。
(三)创新发展机制。一是建设一批都市现代农业园区。探索以“工业园区化”理念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把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园区作为促进都市现代农业提速上档和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采取优先配套基础设施、优先配置生产要素、优先实施土地整理等方式,将农业生产用地进行整合,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重点扶持一批机制活、效益好、潜力大、带动强的骨干龙头企业,提高都市现代农业经营水平。二是发挥好村集体组织作用。探索村级集体资产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都市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促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动力就业与都市农业建设协调发展,形成一批都市现代农业发达的美丽乡村。三是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对自身发展好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给予扶持补助。大力培育农业托管公司、农业科技服务公司、育苗公司、民营农业研究所等新型经营性服务机构,探索都市现代农业服务的系列化、经营化和社会化。四是创新农民培训方式。加强农业培训,整合各级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模式,扎实开展“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把餐饮、宾馆服务、礼仪、养老护理、农产品经纪等纳入农民培训内容,促进农民掌握适用技术,满足都市现代农业功能拓展对农民素质的新要求,努力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合作、能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证、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体系,全面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率先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生产环境治理,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包装标志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率先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管理。紧紧抓住批发集散市场、骨干经销企业和重点大型商户,强化外来农产品入市查验和监督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城涉农区要将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强指导、强力推进;要按照全市总体布局,结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避免重点产业和发展模式趋同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和服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市级财政要将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纳入市级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等关键环节。主城涉农区要整合交通、环保、国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等涉农资金,集中扶持都市现代农业。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对都市现代农业企业优先评定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农业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08〕503号)申报条件的享受市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属于小微企业的都市现代农业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和支持利用我市现有地票制度,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保障都市现代农业配套建设空间。三是明确用地政策。建立完善区级农村土地整理平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土地连片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经营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经营主体,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种植和养殖的不同类别,允许其按占用经营面积3%―7%(最大面积不超过20亩)的土地,建造简易设施作为生产辅助性用地。其用地性质按临时建设用地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期满后自行拆除,恢复耕作。鼓励农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主城各涉农区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禁借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之机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有序发展服务“三农”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大力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融资,积极探索扩大农村融资担保抵押财产范围,将担保抵押品种从农用建筑物扩大到种植、养殖等生物性财产。主城各涉农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椐各自职能职责,按照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要求,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
(三)优化发展环境。都市现代农业采取市级指导、区级主抓、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和相关项目建设要简化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实行“一站式”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加快建立以土地转流、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投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软环境,促进都市现代农业跨越发展。要大力宣传各地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目标考核。主城各涉农区要建设1个以上都市现代农业园区,每年新建5个以上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的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据此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把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工作绩效作为主城涉农区“三农”工作主要考核指标,每年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