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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12366热线自动语音查询发票流向功能的通告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13-11-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12366热线自动语音查询发票流向功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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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1-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查询发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对12366热线自动语音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了发票流向查询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询范围:河北省国税系统2011年1月1日之后发售的新版国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向。

二、查询方式:请您拨打“12366-1-3-2”,按照语音提示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系统将根据发票流向查询结果返回语音提示。当您输入的发票信息与征管系统中所存信息相符时,提示售票税务机关名称、购票方纳税人名称和购票时间,否则提示“没有查询到该发票的相关信息,可能为假发票……”。

三、服务时间: 7x24小时自助查询服务。

四、注意事项:

(一)本系统不可以查询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二)本系统目前仅能查询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与税务机关系统中所存发票流向信息是否相符。如需查询发票开具及验旧信息,您可以通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票查询”模块查询。

(三)若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包含字母,输入时需用“*”号键表示。

(四)查询系统数据更新周期为2小时。

特此通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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